
大年初一被飞车抢夺,其惊险犹在,今天年尾来个呼应,又遭小偷,不禁感叹,这个社会呀,真的是非常之不和谐!
今天我和林先生一起带电大的学生去统考,考点在顺德。由于学生12:30才考完试,我们也只好在附近吃完饭才回去。结果在吃饭的途中,有两个女的,其中一个抱婴,一个什么也没拿,挨着我走路(当时我没感觉),路人看到其中一个女的将手伸入我的包包,拉开拉链,拿走了我的一部手机(我这个是带键盘的手机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计算器,很大部,我想小偷可能在感叹怎么没有偷到手机)。我什么也没察觉,林先生问我,有无丢失东西?
我才发现原来不见了手机,小偷没走远,林先生走上前,并不是很凶狠地说:“交出来!”小偷不肯,林先生说,那我报警了,小偷只好把手机还给我!
失而复得,立刻请林先生吃饭。感叹,如果不是跟男的出来走,只怕真是只有被偷被抢的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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